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2025年5月15日修正)有关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关于茂名市电白区雄威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威建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雄威建材公司为了保持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经雄威建材公司股东会决议向本行申请购建筑材料(借新还旧)贷款4479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期限三年。
二、交易对手情况
雄威建材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成立,注册地为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光明路288号嘉和豪庭综合活动中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法定代表人:黄威;注册资本: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4351976224C。
与本行关联关系:因本笔贷款保证人“茂名市电白区达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6981万股,持股比例5.01%,是本行主要股东,所以雄威建材公司为“茂名市电白区达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该笔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
本次授信属于投资入股本行的优质客户,按照本行“投资入股本行的优质客户”三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对应公开挂牌利率表的利率定价:按1年期LPR加65个基点,借新还旧贷款应再加10个基点。经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同意雄威建材公司该笔贷款的执行利率为1年期LPR加75个基点。该笔贷款的利率定价符合本行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规定及市场化原则,此项重大关联交易贷款利率不存在优于同等条件非关联贷款利率条件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单一客户集中度。雄威建材公司拟办理借新还旧贷款4479万元,贷款发放后雄威建材公司贷款余额4479万元,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1.2%(2025年6月30日本行资本净额373781.44万元),符合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规定。
集团(关联)客户集中度。雄威建材公司4479万元办理借新还旧后,该系列集团客户合计贷款8838万元,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2.36%,符合监管部门“集团(关联)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会议决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茂名市电白区达力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统一授信的议案》,本次雄威建材公司贷款属于统一授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并于2025年9月12日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茂名市电白区雄威建材有限公司4479万贷款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雄威建材公司办理本次贷款。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经审查,本行四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笔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经营范围内的正常授信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求,且过去半年短期续贷期间,借款人能按期还息,未形成不良。对于该笔交易,本行四位独立董事提出多项风险管控建议:一是优化贷款期限安排,缩短贷款期限,优先发放短期贷款,后续可依据借款人履约及经营情况按需调整;二是制定合理分期还款计划,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借款人债务恶化,本行可随时收回贷款;三是强化贷后管理,确保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