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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名市高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2025-10-13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2025年5月15日修正)有关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关于茂名市高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琦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高琦公司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贸易体量和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现向本行申请贷款15000万元,贷款期限5年,用于购油气、矿产等流动资金需求,并提供权属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集团”)位于茂名市平岚小区PL-02、PL-03的两块土地的剩余价值作抵押担保,高新集团为该笔借款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对手情况

高琦公司于201412日成立,注册地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为茂名市直属国有企业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引航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等。法定代表人:吴柱文;注册资本:7765万元;营业执照号码:91440900090130799N。高琦公司持有本行6981.02万股,持股比例5.01%,属于本行主要股东,因此该笔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

高琦公司属于投资入股本行的优质客户,属于国有企业,按照本行五年期的投资入股本行的优质客户流动资金贷款对应公开挂牌利率表的利率定价:按1年期LPR加15个基点。经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同意高琦公司该笔贷款的执行利率为1年期LPR加15个基点。该笔贷款的利率定价符合本行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规定及市场化原则,此项重大关联交易贷款利率不存在优于同等条件非关联贷款利率条件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高琦公司为本行关联方,高琦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本行存量关联贷款情况如下:

高琦公司所属“高新集团”统一授信35000万元,已用信20960万元,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5.61%(2025年6月30日本行资本净额373781.44万元),其中:高琦公司贷款余额4300万元,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1.15%;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16660万元,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4.46%。

单一客户集中度。高琦公司拟新增贷款15000万元(要求归还存量贷款4300万元),新增贷款发放后高琦公司贷款余额15000万元,占本行第二季度资本净额4.01%,符合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规定。

集团(关联)客户集中度。高琦公司拟新增贷款15000万元发放后,该系列集团客户合计贷款3166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资本净额8.47%,符合监管部门“集团(关联)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会议决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统一授信的议案》,本次高琦公司贷款属于统一授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并于2025年9月12日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茂名市高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15000万贷款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高琦公司办理本次贷款。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本身符合本行经营范围及经营发展需求,未发现利益转移或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合理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及违法违规行为。单一、关联客户集中度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制度规定,已履行必要内部审批程序,经关联交易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关联董事审议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需关注到潜在风险:一是借款人资产营收能力低、利润率低,存在大量应收账款;二是抵押物为旅游用地,无成交案例,变现困难;三是借款公司集团受经济环境及政府财政压力影响较大。鉴于贷款期限长、额度大,建议加强贷后管理,实时跟踪企业经营状况,盯紧还款进度,强化风险识别与防控。

特此公告。

                                                                     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